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建设吉安大桥西岸互通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挂网日算起10个工作日。
1、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吉安大桥西岸互通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07亿元,新建北匝道、吉安大桥南北引道,改造署前路、书街路、沿江路,全长约1840米。其中北匝道长约210米,道路红线宽18米;吉安大桥南引桥约200米、引桥宽9米,北引桥约300米、引桥宽9米;署前路长约170米,道路红线宽15米;书街路长约160米,道路红线宽15米;沿江路长约800米,道路红线宽37-52米。征收房屋面积3.6万平方米。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②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支持;(2)公众对项目周边环境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4)公众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弥补环境影响;(5)公众关注的其它事项。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5、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033290826。
6、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711-2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791-88556590。
特此公告。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