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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吉安大桥西岸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25    作者:    来源:【字体:

在建设单位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吉安大桥西岸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214日),现将该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大桥西岸互通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92亿元,新建北匝道、吉安大桥南北引道,改造署前路、书街路、沿江路,全长约1840米。其中北匝道长约210米,道路红线宽18米;吉安大桥南引道约200米、引道宽9米,北引道约300米、引道宽9米;署前路长约170米,道路红线宽15米;书街路长约160米,道路红线宽15米;沿江路长约800米,道路红线宽37-52米。征收房屋面积3.6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0332908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711-2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791-88556590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声环境

施工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施工噪声会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完工,影响将不存在。

营运期交通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预测,运营远期随着交通量的加大以及现状沿线部分敏感目标距离道路较近,有部分超标。

(2)水环境

1)施工营地生产废水经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沿线水质产生影响。

2)根据同类工程调查及有关资料,本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污染物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3)空气环境

1)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路线两侧200米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等敏感点,施工扬尘在不同程度上对敏感点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投入营运后根据预测,道路沿线CONO2排放浓度较低,道路两侧区域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的居民生活、健康造成影响。

(4)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

道路的建设是改善吉安市城区交通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城市及经济的需要。工程建设征用土地必然会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直接的影响,但可通过合理的补偿来消除。

(五)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表土层剥离暂存,编织袋装土挡砌,用于植物措施的培土料源;根据临时防护工程周边坡面水系分布情况,临时堆料体上缘设置临时性截(排)水沟,下缘排水沟尽量与当地排水系统结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影响,净化大气环境,防止扬尘污染。

2)本工程土石方运输沿途经过居民敏感点,为控制粉尘污染,土建阶段必须对出场的车辆进行清洗。

3)施工期间,必须按规定对运送弃土、拆迁垃圾、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以防物料洒落;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尽量用蓬布遮盖;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材料场和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

4)沥青混凝土铺设的时间最好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以避免局部过高的沥青烟浓度。尤其在住宅区路段施工的时候更要注意。合理选择施工场地位置,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置于较为空旷处,场地周围可设置围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有防雨设备,施工材料(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场地应尽可能远离河流,应有防雨导流设施,防止大风暴雨冲刷造成渗漏进入河流造成污染;

2)减小降雨产生的面源流失措施:施工时考虑用塑料薄膜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表土堆积地、堆料场、预制场等地进行覆盖,在表土堆积地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在桥梁及堆料周围设置沉淀池等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对于高噪声施工机械,特别是打桩作业禁止在夜间施工。

2)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目标路段禁止鸣笛。

3)应实现施工场地封闭化、围挡标准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推土机、挖掘机、吊车等高噪声机械在居民区较近的区域施工时,可用围挡板与居民区隔离,阻隔噪声传播。

4)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并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5)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调整施工机具位置。尽可能使高噪声施工机械远离附近敏感目标的施工场界。

5)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市政卫生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2)工地人员的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部分废弃物回用,其余集中堆放,并及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评价要求在允许的条件下,项目施工填方过程中尽量就地采用弃方,以减少远运利用的土石方量。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

2)对于施工临时占地,根据当地和工程的需要进行绿化。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保持车流畅通,减少事故发生。

3)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单车排放因子。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时进行路面卫生清洁工作;

2)加强运行交通管理,控制车速,减少因交通事故发生而引起水域污染。

3)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规划公路两侧用地

参照本工程噪声预测结果,为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议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在拟建公路中心线两侧100m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严格控制新建住房,否则新建住房的噪声防护措施必须由建设者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2)对噪声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例如靠近道路沿线敏感目标设置机械通风隔声窗。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项目建成后不仅有改善路网功能,而且有利于吉安市整个道路网的建设。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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