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吉安市吉州区行政审批局
承办单位负责人:彭智敏
联系电话:7057983、7057986
审批依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申报条件: 无
申报材料:1、申请人提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施工图、位置图;
4、涉及河道行洪、堤防安全、河水水质的,还应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影响分析论证报告;
5、度汛措施和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
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并审批→出件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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