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采集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承办单位:吉安市吉州区行政审批局
承办单位负责人:彭智敏
联系电话:7057983、7057986
审批依据:《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受理条件:无
申报材料:
1、申请书(原件三份);
2、采集野生植物许可申请表(原件三份);
3、采集野生植物的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份);
4、活树移植须提交采集工作方案(原件三份);
5、证明采集目的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三份);
6、拟采集植物的全景彩色照片(复印件三份)。
审批程序:
窗口申请→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并审批→出件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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